关于推荐教师赴福建中医药大学菲律宾中医药中心工作的通知
2018-06-14
各有关单位:
我校拟派2名教师赴福建中医药大学菲律宾中医药中心工作,要求如下:
一、对象范围和条件:
对象:校本部教职工、直属附属单位人员
条件:英语口语能力较强;
讲师、主治医师等及以上职称;
中医或针灸推拿专业。
二、名额:2名。
三、时间: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四、待遇:国家工资正常发放,待遇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及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单位推荐材料(函)请于6月8日前交至校人事处。
联系人:林绸花 联系电话:22861108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