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24-11-19浏览次数:15

党委教师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和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2.负责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与政策文件,组织开展师资队伍境内外进修访学、新教师入职培训和高校教师资格认证工作。

3.负责制定学校高层次人才岗位规划与政策文件,统筹指导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4.负责落实校领导联系专家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校级以上各类人才项目的申报与认定工作。

5.负责制定教师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制度和师德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证、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各类思想政治表现考察和政审工作。

6.负责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等聘用与管理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教师服务工作。


人事处: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人事工作总体规划和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定学校人事管理政策文件。

2.负责学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岗位职数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4.负责控制总量内人员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外人员聘用与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入职、岗位调整、辞职、解聘、退休等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并对二级分配单位绩效分配情况实施监管;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保险、健康体检管理和二级保健人员医疗保健服务工作。

7.负责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及备案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奖惩工作。

9.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