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进修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23-08-15浏览次数:2428

  一、个人向所在单位递交进修申请报告(注明现学历、学位、职称、入校时间、所在教研室或部门、报考学校及专业等),提出进修申请;

    二、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若申请人报考的专业方向与现从事的专业方向不符,应说明理由并注明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向校人事处递交进修申请报告;

    四、个人进修申请得到批复后,参加学历进修的人员在通过考试后携录取证书到人事处签署进修协议;参加短期进修的人员到人事处签署进修协议;

    五、参加学历进修的人员在获得学历、学位后到人事处办理学历、学位变更及学费报销手续;参加短期进修的人员在进修结束后凭发票到人事处办理学费报销手续。

    咨询电话:228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