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教职工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为享受非离休二级保健待遇:
1.副厅及以上干部;
2.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
3.年满55周岁、正高级职称聘满5年;
4.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
二、办理流程
符合非离休二级保健对象条件的教职工,提前一周备齐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
1.填写非离休二级健对象登记表一式2份;
2.彩色1寸照片2张、2寸2张;
3.连续至今的5年聘书复印件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4.正高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工本费30元。
咨询电话:22861337